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三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豫知〔2020〕4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郑州、洛阳、新乡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0〕25号)及《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有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共确定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许昌学院、南阳理工学院5家高校为第三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建设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整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试点建设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量化考核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与高校专利质量提升和促进转移转化整体工作安排相衔接,加快建设一批“制度、人员、场所、经费、任务”落实到位、各具特色、集线上线下于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切实完善高校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水平,促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相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试点工作针对性指导、服务,在校地合作、校企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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