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知函〔2021〕2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实施意见》(豫教科技〔2020〕45号)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强化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载体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全链条服务,切实促进高校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高效益运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河南省高等院校(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

二、申报条件

参照《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 案》(见附件1)中有关申报条件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认真据实填写《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方案(2021年-2023年)。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帮助高校建立“制度、人员、场所、经费、任务”落实到位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中心,切实增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能力。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统筹优化资源,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申建工作与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相结合,与高校专利质量提升和促进转移转化整体工作安排相衔接,不断完善管理运营体系,加强管理运营人才队伍建设,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供给质量,拓宽知识产权转化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提高转化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高校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创建工作,并对中心工作开展给予大力支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并由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校地合作配合单位盖章一并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与电子件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1. 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 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申请书

3. 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方案(2021年-2023年)(模版)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苏 刘璟

电 话:0371-65928585  

邮 箱:xtglc@126.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市场监管局(花园路南区)9楼92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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