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7所学校顺利通过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考核

1月22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郑州龙门实验学校、南阳市第一中学等17所中小学示范基地通过考核,其中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郑州市工人第一新村小学、南阳市第一中学、濮阳市昆吾小学、济源第一中学等6所中小学考核优秀。

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我省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示范型学校,具有典型性、示范型和可复制性,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落实知识产权教学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中小学生对发明创造的兴趣;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示范基地自成立以来,整体推进了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形成了关心重视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氛围。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知〔2016〕37号)要求,2023年11月24日,河南省召开了中小学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评审会议,对全省23家示范基地进行考核,最终17所示范基地顺利通过考核。

为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积极谋划,提前部署,全方位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一是印发工作方案。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和《2023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考核专家评审会工作通知》,对考核时间、考核材料、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二是成立评审专家组。邀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分管领导、省教育厅分管处室科技和信息化领导、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等作为评审专家,对考核单位进行打分,出具评审意见。三是组织现场评审考核。评审专家组按照《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从示范基地人才培养及培训效果、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知识产权教学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自身特色等多个方面审查各示范基地上报材料,依据考核指标,对各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基地提交的年度总结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考核打分,并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及建议。

通过此次对示范基地的考核,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进一步掌握了全省中小学校的知识产权建设情况,对下一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现全省知识产权水平的整体跃升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2023年度考核的示范基地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升的良好校风,考核优秀的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特色教学模式,为在全省中小学校推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共同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取得新发展。(姚海燕 胡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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