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豫知函〔2022〕4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我省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认定平台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利产品备案平台:由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由试点平台根据专利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按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团体标准(T/PPAC402-2022),分领域确定统一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指标基准值,适时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

二、专利产品备案对象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按照聚焦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分层分类有序推进原则,确定重点备案对象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022年底前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

(二)河南省知识产权强企:分层分类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市、区)和园区(名单详见附件6),2022年底前实现辖区省级知识产权强企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2022年底前实现省级知识产权领军、示范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覆盖30%以上,2023年底前实现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覆盖。

(三)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企业,以及承担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的企业:2022年底前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

(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政策惠及的企业:由重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导,2022年底前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

(五)市县、园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各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数量、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分层分类逐步推进。

(六)“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市县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会同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

(七)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支持方向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符合备案条件的,引导和支持其相关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及时动员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加大投入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瞄准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分层分类有序推进。要与“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中国专利周、重大展会等活动相结合,不断扩大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注重宣传培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

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企业特点,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

(三)落实重点区域推进。重点城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市、区)和园区,要将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中重点城市要按照前期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部署,在政策创新上先行先试,推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与重点城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转化专项实施等结合,与相关产业、科技、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强联动,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

(四)强化督导保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根据试点平台专利产品备案月度数据情况,加强对各地市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和年度工作成效评价。同时推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省专利奖评选、试点示范工作和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等工作协同推进,将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作为我省知识产权重点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充分利用试点平台备案数据,跟踪专利转化实施成效,为相关企业评价、项目验收和奖项评选等提供基础支撑。

四、其他

请对照《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见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附件1)和《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可在试点平台自行下载),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备案工作,并做好专利产品备案情况跟踪统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填报本市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见附件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园区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需同时填报政策惠及企业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见附件5),以上统计表电子件及盖章扫描件于12月22日前报送hnzlcpba@163.com。各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等一并报送。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于11月2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hnzlcpba@163.com。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

2. 河南省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

    4.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园区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

    5.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政策惠及企业专利产品备案统计表

    6.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市、区)、园区名单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李苏  刘璟

电 话:0371-65928585   65928665

邮 箱:hnzlcpba@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市场监管局花园路南区综合楼923室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盖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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