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便民调解结案 当事人朋友圈为鹤壁市山城区法院打call

5月9日上午,一名刚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发表了这样一条微信朋友圈,书记员看到后感慨道:“我们的调解工作虽然琐碎、繁杂,但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得到当事人充分肯定感觉真不错!”

原来这是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五天时间。被告在某网络平台开设店铺,经营生活常用物品的销售。由于没有货品库存,便采用一件代发的经营模式。被告上架的很多商品仅有产品信息,其对商品的具体特征并不了解。著作权人梁某2012年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2022年对该美术作品进行了知识产权登记。梁某将该美术作品的部分财产权授权给原告,原告发现被告未经作者或者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店铺商品中使用了上述美术作品,于是在2023年5月5日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性开支共计10000元。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后立即下架了涉案商品,被告表示商品为一件代发,并不了解商品的具体特征,且该商品没有实际销量并无盈利,原告要求赔偿10000元金额过高。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将被告涉案商品销售状况告知原告,原告表示理解。在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方式积极沟通,就赔偿金额问题耐心细致做工作,三劝三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由于原告系外省市当事人,被告到法院也需要多个小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当事人时间成本,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采用网络庭审方式便捷调解。双方当事人仅通过一部手机就在网络上“见面”参与调解,并通过手机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也通过手机当场履行了调解内容。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全程通过手机就完成了全部的调解过程,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五天时间,高效便捷的审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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