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查处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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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接到该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称2018 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某烟酒店老板韩某明知系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仍多次从李某波(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处购买白酒。其中购买五粮液(八代)14箱、五粮液(七代)2箱、五粮液(1618)8箱、剑南春18箱、汾酒20年4箱、汾酒30年2箱、光瓶汾酒3箱,彩陶坊4箱。

经检察机关核实,韩某从李某波处购买的假酒市场零售价值为191112元,其中已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价值85736元,扣押在案的假酒经鉴定市场零售价值为105376元。因当事人销售假冒白酒行为情节较轻等原因,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议 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 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目前此案已进入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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