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2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豫知〔2022〕8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2〕67号,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城建学院、新乡医学院、郑州财经学院4家高校为2022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单位,建设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项目任务要求,紧密结合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号)目标导向,完善高校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将高校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与地方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着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供给质量,拓宽供给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快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相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的针对性指导、服务,在校地合作、校企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高校将专利技术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孵化企业等方式实施转化,转化绩效将作为对各建设单位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

 

 

 

                              2022年12月31日


关于确定2022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豫知[2022]80号)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