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两国贸易与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

  国知网综合消息 10月1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李克强总理访问德国期间中德双方发表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以下简称《纲要》)。双方认为,在这一框架下建立的中德创新伙伴关系具有全面性和可持续性,涵盖各个合作领域。该纲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两国贸易与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

  《纲要》明确,中德两国实行负责任的经济和金融政策,为全球经济、金融关系的稳定作出贡献。双方同意,本着平等和对等的精神进一步扩大广泛的经济关系。双方将为在对方国家落户的中德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待遇,特别是在参加政府招标方面。双方认为,公平的市场准入和保护知识产权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明确,双方愿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在能源课题工作组中保持合作,可通过落实共同项目深化合作。在此框架下,双方将共同开展专业领域交流,支持对方企业,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能效领域融资模式交流,推进能效示范项目。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两国贸易与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将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局2014年9月19日签署的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伙伴关系协议》基础上,继续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开展在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保护领域的经验交流。

  《纲要》明确,中德致力于通过改革与创新促进增长,提升两国竞争力。双方决定建立互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强调创新合作应突出共识、兼顾双方利益。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研究、技术和创新方面业已取得的合作成果,决定以创新伙伴关系为契机,以互利共赢为目标,深入开展在研发领域的创新合作,共同目的是在共同选定的领域继续提高合作水平。双方声明,将探讨为共同的研究和创新活动及对方国家的企业和科学家提供更好的框架条件,促进信息交流。与此相关的重点议题为国内和国际保护法,专利问题,标准,为高校、科研机构和精英集群提供信息以及参与互利的公开招标。此外,双方还应协商,在互利的基础上在合作中纳入所有重要伙伴,以开展全产业链研发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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