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一轮合作会商议定书签字仪式暨第一次会商会议举行

申长雨(前左)与黄兴国(前右)签署合作会商议定书

  10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一轮合作会商议定书签字仪式暨第一次会商会议在天津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一轮合作会商议定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4-2015年合作会商工作要点》。

  签字仪式前,黄兴国等会见了申长雨一行,双方就共同推进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天津市新一轮合作会商关系的建立,标志着双方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当前,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正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国家层面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知识产权系统正在积极谋划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天津市正在着力打造现代制造业中心、北方金融创新运营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让知识产权在其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申长雨希望通过双方新一轮合作会商,进一步提升天津市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撑天津市的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探索区域间知识产权合作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更好地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天津市认真抓好合作会商议定书特别是2014-2015年合作会商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推动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上水平、上台阶,有力地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黄兴国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天津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此次会商议定书的签订,是双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地方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帮助指导下,天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培育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等重大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天津市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会商合作,加快推动天津市知识产权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会上,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就2014年至2015年合作会商工作要点提出了工作安排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赞同工作安排建议并提出了支持措施。

  当日,申长雨还在何树山等陪同下,前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文 张子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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