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金秋时节,全球的目光聚焦北京。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拉开大幕。“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将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更指引知识产权工作者和全社会一道,向着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迈出新的步伐。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命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指导方针,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水平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有效运用 推动转型升级

  通过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一直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个个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的成功案例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可以说,在我国经济发展总量不断增长、经济发展质量越来越高、经济发展结构日趋合理的背后,离不开我国知识产权运用的有力支撑。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导航作用,必须大力提升其质量和运用效益,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专利创造层出不穷,但专利运用仍存瓶颈。为此,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专利导航为着力点,强化专利运用能力,助推产业发展。

  201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等8个产业集聚区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5家行业协会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集团)等35家企业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1年来,这些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中,均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同时,加快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对于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推动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地区、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认可,日益体现出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2013年,全国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254亿元,同比增长79.46%;2014年上半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235亿元,同比增长124%。此外,截至今年上半年,专利执行保险已在全国34个地市实现业务落地,累计提供专利执行保险风险保障9505万元,为744家企业的2496件专利提供了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2013年,全国有530家企业对1855件专利投保,保障金额达6438万元。数据增长的背后,是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

  自2008年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名单公布以来,这一惠及大量企业的政策得到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推动。在试点工作的带动下,2012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首次突破百亿元,达到141亿元。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引。各地结合自身实践,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

  不断拓宽的知识产权运用途径,勾画着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美好前景。一系列事实证明,以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的完善,将对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进而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巨大作用。

  依法保护 奠定制度基础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深化改革的步伐,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专利行政执法作用凸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工作,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起草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修改完善《专利代理条例》草案;开展《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立法后评估;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规章进行了修改。

  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方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6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有力推进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12330”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网络。

  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实践中结出新的硕果。在北京、上海、广州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作用也日益显现。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通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雷雨”“天网”“护航”专项行动。各地重拳出击,针对大型商场、展会开展了专项行政执法,大力打击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快速调处专利纠纷,积极维护权利人、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专利行政保护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全国专利管理系统执法办案总量达1.6227万件,同比增长79.8%,其中包括专利纠纷案5056件,同比增长101.4%。同期,全国地方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由上年的45.99%下降至1.33%;新收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分别由上年的上升20.35%和129.61%下降至1.43%和2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构建了良好的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此基础上,我国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的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出现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踏上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征程。“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制度基础,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对此强调。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种子已经在创新者的心中生根发芽,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社会基础正在逐步夯实,运用和保护的效果逐渐显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道路上,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创更加光明的前景。(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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