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国知发运函字〔2021〕82号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请建设中国(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吉知产字〔20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东北振兴、图们江开发等国家战略的叠加区,是我国深化与东北亚国家合作的桥头堡。建设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以知识产权运营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促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具体举措。我局支持在延边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延边运营中心)。希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你局指导下,发挥好延边运营中心辐射区域、构建生态、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亚区域合作需求,立足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供给能力,将延边运营中心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基地、数据服务基地和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打造成为深化东北亚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合作的重要平台,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请你局加强对延边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基础数据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延边运营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积极发挥延边运营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吕律 010—62083864)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