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现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100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元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变更费
250元
出具商标证明费
50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商标异议费
500元
撤销商标费
500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商标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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