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上海完成首次巡回评审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迈上新台阶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候建斌

  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再下一城。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19日在上海就上海理工大学对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沪江”“沪江网校”“沪江英语”三件商标无效宣告案开展巡回评审。这是继口头审理改革后,商标局商标评审审理方式的最新探索,也意味着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迈上新台阶。

  商标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开展商标巡回评审,有利于进一步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长期以来,商标评审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案件审理,但随着评审实践的逐步发展,仅依靠纸质材料审理案件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多元化的评审需求。并且,错综复杂的案情、多样化的证据形式、技术进步的负外部性以及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作为商标评审便利化一项举措,口头审理应用而生。

  2017年5月4日,原工商总局制定《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对口头审理程序等首次作出明确。

  随后,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制定、公告及通知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作出细化,陆续出台《口头审理通知》《口头审理须知》《口头审理程序》《口头审理纪律》等文件,确保了口头审理有序顺利开展。

  三个月后,2017年8月21日,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高麗紅蔘商标驳回复审案进行口头审理。

  记者了解到,这是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的首次口头审理。截止到目前,商标局已完成对十余起案件的口头审理。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质增效商标审查审理,商标局在口头审理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商标巡回评审试点,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商标局将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探索设立商标评审庭。”据商标局这位负责人透露,巡回评审庭将始终坚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充分发挥地方中心的区域优势,运用巡回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查明事实、定分止争。

  据了解,本次巡回评审,由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承办,商标评审部门派员组成合议组。巡回评审得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徐汇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

  20日,商标局还将就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对杭州绫绝顶服饰有限公司的“上海故事”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巡回评审。

  法制网上海9月19日电 责任编辑:冀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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