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近日,一些代理机构受申请人委托,违背社会道德和人类良知,将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引发社会各界极大关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结合濮阳市实际,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一是引导代理机构有序复工。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工作,支持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充分依托线上平台,创新“互联网 ”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相关代理服务。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濮阳知识产权网、濮阳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化新媒体及相关微信群的方式,宣传国家及省、市疫情期间对代理机构商标申请行为要求,并将违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典型案例发给代理机构,提高其自律意识;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引导教育商标代理机构不要踩法律红线,杜绝为申请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标志性符号申请注册商标。

三是依法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对代理与疫情防控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监控排查力度,同时对省、市局转办的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线索,立即组织立案调查,对不当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商标法》有关依法严格查处,同时逐级上报报请国家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是严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本区域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上级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代理机构;要处理好严格监管和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坚决维护好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赵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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