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与三级法院召开商标授权确权业务研讨会

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与三级法院商标授权确权业务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商标局局长崔守东,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丁广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柏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杜长辉出席并讲话,商标局党委常委杜红雨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进一步提高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应对商标行政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等挑战,促进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审理裁决商标案件,有效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力求商标授权确权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相统一。

研讨会就《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关于欺骗性与显著性的区分适用,商标含烈士姓名的不良影响条款适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情势变更情形的法律适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的共存问题,撤三案件审理以及工作流程问题等进行了充分交流与讨论。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结合案例和工作实践辩法析理,最终就部分议题达成共识,研讨会取得预期成效。

今年1—11月,商标局共收到三级法院立案通知26513件,收到一审、二审及再审判决及裁定16398件,较去年同期均大幅增长。刨除因情势变更原因导致败诉的案件,商标评审案件一审及二审败诉率为8.3%和14%,较上一年度均明显下降。下一步,商标局将继续深化商标评审应诉改革,加强与三级法院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多层面长效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商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三级法院及商标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人员就议题展开认真讨论和充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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