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工作积极性,在全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中优选、建设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共同制定《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并于6月底印发实施。 
  河南省自2013年底启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当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共同出台了《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确定了河南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加强对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的扶持、激励和引导,河南局专门设立了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专项,每年根据工作情况择优对部分实验基地所在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为所在学校免费提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教材;对在校生的专利申请进行全额资助。河南省教育厅对实验基地所在学校参加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活动给予优先考虑。截至目前,河南省已先后认定3批共63所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通过在这些基地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树立知识产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有力提升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了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意识和兴趣,为学生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提供了施展平台。 
  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由河南局和河南省教育厅从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中进行培育和评选,是河南省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示范型学校,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落实知识产权教学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中小学生对发明创造的兴趣;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交流平台,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形成一批有特色、能引领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并逐渐向全省中小学校推广。 
  该办法明确了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重点明确了对示范基地的扶持措施,包括示范基地学校作为备选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参加教育系统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河南省教育厅给予优先考虑;河南局给予引导经费支持,所在省辖市、直管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适当的配套支持经费;示范基地学校及学校师生申请专利并授权的,河南局给予资助;示范基地学校及学校师生的发明专利申请依照《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办法》予以优先审查;对示范基地从事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向示范基地提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资源;适时组织示范基地师生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交流活动等。 
  根据该办法,示范基地培育工作由河南局会同河南省教育厅分阶段开展,并对示范基地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河南局、河南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培育、认定和指导。“考评小组”负责示范基地的评定及考核。示范基地不设期限,“考评小组”每年对示范基地学校从资金投入、工作体系建设、师资培养、课程设置、参加大赛活动、激励机制和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一次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基地学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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