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8月2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建立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在河南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和强省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郑州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国防科工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贸促会共3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省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省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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