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5月24日,濮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密切结合濮阳实际,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增加了知识产权促进工作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内容三个方面八个部分。总体要求是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主线,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建设富强濮阳、生态濮阳、创新濮阳、幸福濮阳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5年,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更加健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继续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工作内容从筑牢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基础、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快捷高效、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良好环境、夯实知识产权保护根基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等六个方面明确了22条具体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是濮阳市首个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该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顶层设计,对于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综合考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于全面压实责党委政府责任、构建各单位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以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必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扩大开放,为促进濮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谷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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