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知识产权“金典四策”实现全省“四个第一”

9月18日,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迪玻璃”)办公室内,知识产权部经理王爱芬正在组织大家紧张准备河南省专利奖的申报工作。她说:“假如我们能获得首届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这不光是对企业多年来在玻璃钢化炉设备研发和制造领域自主创新的一种肯定,还能拿到河南省10万元和洛阳市20万元的奖励。”

8月下旬,河南省出台《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对于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的单位及个人,由省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洛阳市也紧随其后,出台了系列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政策,王爱芬口中的“20万元奖励”正是洛阳市对获得省政府专利奖的实施配套奖励政策之一。

8月下旬以来,洛阳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连续“密集”出台了有关专项资金、专利奖励、质押融资和强企备案等四项政策措施,被企业、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亲切地称为落实河南自贸区和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规划、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金典四策”,并在政策支持专利分析和导航、奖励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等多项工作中实现了全省的“四个第一”。

洛阳市密集出台的知识产权“金典四策”分别是:《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和《洛阳市知识产权强企备案实施办法(试行)》。

《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具体规定了专利分析和导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运营体系等17项工作的资金使用条件和资助标准。其中,专门针对高价值专利的奖励政策明确规定: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等。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洛阳市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对获得省政府专利奖的实施配套奖励政策的城市、率先政策支持专利分析和导航的城市,以及率先奖励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的城市。  

为促进该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该市再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的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对于合作银行所发放贷款符合申请条件,实际发生贷款本金损失的,由补偿本金和合作银行按照4:6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贷款利息损失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针对同一企业给予合作银行不超过50万元的补偿资金;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评估费及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且贷款合同已实际完成的专利质押贷款, 对合作银行给予贷款额度1%的奖励,且单笔贷款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合作银行每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这标志着洛阳市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风险补偿和奖励补贴的城市。

去年,洛阳市“双创”工作开展如火如荼,全市专利申请量8872件,授权量5298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353件,均位居全省前三。全市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88.1%,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增长59.4%。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4.6万户,增量、增幅均居全省第二,财政部公示的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入围名单中,洛阳市成为河南省唯一入围城市。为此,洛阳市专门出台了《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对洛阳市小微企业成本高、融资难、层次低和创新弱等问题,明确了小微企业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报流程和管理监督。该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该市小微企业创新资金困难问题,增加了自主创新的动力,提高了专利申请的热情。

此外,洛阳市还出台了《知识产权强企备案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凡具备三年累计申请专利 60 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20 件以上、获得授权专利 50 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15 件以上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强企”备案。对经备案的强企,洛阳市按奖励政策给予资金奖励,并在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强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专利保护、专利维权援助等专项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

洛阳市知识产权“金典四策”四大利好政策出台后,在各类创新主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县(市)区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各县(市)区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积极响应,贯彻落实系列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洛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扎实推动洛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局 胡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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