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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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南阳市雪枫路东段某食品商行吴某,涉嫌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案进行了处罚,依法没收111箱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棒棒糖,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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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持有人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举报,位于城区南唐路一仓库内存放有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处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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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位于城区南唐路一仓库系南阳市雪枫路东段某食品商行吴某租赁,用于存放自己销售商品的仓库,现场发现仓库内堆放标示为“阿尔卑斯”棒棒糖111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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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标持有人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鉴别,上述物品在产品包装的套色、色泽、质地等方面均不同于该公司产品,并非该公司生产,均系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及该公司名称、地址的产品。该111箱棒棒糖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产品实施查封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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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吴某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吴某于4月28日从唐河县某副食店以1箱(净重量:4.8千克)144元的单价购进标示“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的棒棒糖41箱;5月8日,再次从唐河县某副食店以同样的价格购进标示“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棒棒糖70箱(每箱净重量:4.8千克);两次共计购进111箱。至案发时,该批涉案“棒棒糖”均未售出。

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后,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带领执法人员找到涉嫌侵权“阿尔卑斯”棒棒糖的供应商唐河县某副食店。鉴于当事人吴某销售的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棒棒糖111箱至案发尚未售出,经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 ,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系初次违法并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依法没收了当事人经营的侵权“棒棒糖”,给予当事人减轻的行政处罚。

目前,唐河县某副食店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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